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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企业大观园September 14 戏谈口水仗:趣话易创礼品公司诚信缺失案例关键词:易创礼品 口水仗 品牌价值笔者于三四个月前,随手涂鸦写下了一篇自己的感想:“易创礼品,诚信的缺失品牌价值几何”的文章。日子一久也就早淡忘了,当时无非聊记心中的感触。不想前几天居然“有人”专程给我邮箱里邮了一篇文章:“豆渣设计岂能容忍”,看过之后不禁有点忍俊不禁,让我想起了 多起口水仗案例。 口水仗一则无聊,二则伤身,不为一般君子所用。不过深入的想想也挺有意思,揭示了一种现象,也让人感触良多,既然都送到我邮箱来了,怎么也得随手涂鸦几笔 回应一下,总不能太没礼貌了。 既然开了口,就不妨随便聊聊文中的几个观点,看完了以后确实让我有点想发笑。 其一说我们给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设计的标志象大风车,让人联想到了“大风车节目”和“彩票中心”,这倒让我真有点好笑,当时我们一共提供了近二十款方案,这一款也是我们最不满意的,既然客户选定了,我们也没话说,因为图案本身就比较复杂,当时我们建议在色彩上尽量 简洁明快一些,有利于识别和将来的实施应用,结果客户却要我们做了个全彩的,还使用了渐变色,我们把我们的意见反馈给他们以后,当时易创礼品一位执行的小姐告诉我们:这是老总的意见。这也许是多数广告人经常遇到的尴尬:客户选中的往往是你不太满意的作品,你的意见对客户形不成太大的影响力,而客户又是付钱的主。两相较量之下,为了战友们能顺利拿到薪水, 屈服于客户的选择是广告公司的最终选择。我想任何一家设计公司只要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客户了,而客户不予采纳,我们应该能问心无愧了,毕竟我们只是提供一种服务,而不是 客户的决策者,身份的尴尬可想而知。依“豆渣”一文中观点,岂非是指责易创公司负责人弱智,写这样的文章也不怕老板开了你,呵呵_^_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大家一看就联想到“大风车”节目,倒不失为一件好事,毕竟象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知名度的小品牌能傍上一棵大树,倒也不失为一件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国内外通过傍大牌成功的案例也不少。另外,以此 理论推之,国外某知名影视公司采用的是一个雄壮的狮头作为其标志,敢情这家公司以前是开养狮厂的,由此推而广之,不知多少公司要愁死,呵呵。 顺带说个小插曲:一次易创礼品公司一位经理请我去浙江理工大学讲课,协助他们进行品牌推广。路上这位经理多次跟我提起,他们公司的多数员工对这个标志很满意,识别性强……,回头看看他们现在的文章,让我那个汗啦…… 时至今日,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依然沿用了我们的整体设计,无论标志、字体均是如此,这又让我非常想不通了,一家如此“注重”品牌的公司,何以对被称之为“豆腐渣设计”的如此不满意的作品来作为企业品牌形象,难道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准备打造一个“豆腐渣”品牌?我们现在手头就有一套VI整体策划设计的单子,客户原先也是找了一家广告公司做的,很不满意,结果找到我们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我想这毫无疑问确实是不满意了,没有哪个客户会拿自己的品牌来儿戏。相比之下,我就不得不佩服易创礼品公司的“容人之量”了,居然把一套“豆腐渣”工程如此大张旗鼓地实施下去,并发扬光大……。真如易创礼品有限公司文中所言,岂非要消费者为易创礼品的“豆腐渣”品牌买单,以己之矛攻己之盾,谎言是如此的脆弱不堪。 四年前,我们也遇到一个客户,以对我们的网页风格设计不满意为借口,拒付合同尾款,四年过后,我再去访问其网站,网站几经改版,甚至域名都换了,但网站风格设计依然沿用我们的设计,未做丝毫变化。看来四年的时光,他们依然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合作伙伴,设计出更令他们满意的作品,以致不得不继续沿用“不满意”的作品。我也非常希望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在易创礼品公司身上,毕竟打自己的嘴巴并不是一件太光彩的事。听其言,观其行,谎言永远掩盖不了事实,谎言说了一百遍依然是谎言,谎言也总是那么地站不住脚,而掩饰谎言的代价依然是诚信的缺失和品牌的堕落。 至于文中所称的象杰狮传播这样的公司“在商业大海中早就应该被淘汰了”,我想这不应该是易创礼品一家公司所能够决定的,如果我们遇到的都是象易创礼品这样的公司,我倒宁可杰狮传播早点关门,大家另谋出路。 杰狮传播最近几年公司没有一个业务人员,我们的客户大半是我们的客户推荐或者看到我们的案例主动找我们的, 很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推掉一些实在来不及做的单子。大千世界,永远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差点忘了,从品牌建设的角度来看,口水仗肯定会提高一个企业的知名度,不过一般提升的都是恶名。从这个角度来看,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的品牌建设还有太长太长的路要走。如果有可能不妨多了解一下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的公关危机处理,或者多听听这方面的课程。无知者无谓,但显然无知对品牌的建设没有任何帮助。 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诚信的缺失品牌价值几何?关键词: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 诚信 品牌价值品牌的价值是什么?品牌的价值分内在的外外在的两部分,外在的可以找优秀的设计公司通过设计很容易做到,而内在的却需要企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塑造。 诚信无疑是企业品牌价值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杰狮传播于2006年10月份和杭州易创礼品有限公司签订了VI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我们按合同完成了基础部分的设计,并应用部分都设计了一半时,易创礼品拖拖拉拉的在我们的一再催促下,总算将第二笔款项支付给了我们。应用部分设计完成后,一般应该是修改意见集中一次性反馈给我们,结果易创公司是隔几天反馈一点意见,一直拖到2007年初,总算把VI应用部分确认了下来,按照合同易创公司应该将第三笔款支付给我们。结果他们借口广告语不满意,不肯支付。当时签订合同时,我们曾答应协助进行广告语的创意。我们想,既然有这一条,我们也应该信守执行,就又出了大量的文案,并上门沟通后,终于在4月初把广告语方案也定了下来,对方的施经理也答应支付第三笔款项。结果易创公司又找各种借口进行拖延,直到五一过后,负责该项目的施经理辞职,一位姓罗的接任,并一口否决了我们的设计,拒不付款,交涉过程中,这位姓罗的经理态度蛮横,甚至说出了:“你们设计赚钱也太容易了”的话,想想实在让人心悸。这位罗经理估计是从未了解过广告公司设计人员的辛苦,经常为出一个方案折腾到晚上十一二点,一个VI项目正常情况下也得两个设计师经过2个多月的辛苦创作,还需要经验丰富的艺术总监进行项目的把关和指导,实在想象不出这样的工作“容易”在哪儿? 在沟通过程中这位罗姓女士总是粗暴地插话,一通电话下来,我礼貌地讲了十多次:“对不起,请让我把话说完好吗?”这样素质的主管在我十多年跟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还是第一次碰到。 而且一位代表公司的管理人员离职就可以否定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约,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实在想象不出这和耍无赖有什么区别? 也许这位罗姓主管还是领导眼中“维护”公司利益的女强人,但我想说的是,这样的员工我肯定会让她立刻卷铺盖走人。 其后我公司又派出一位同事去和这位罗姓经理沟通,并表示对设计不满意的请按合同规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我们进行重新设计,但这位罗姓经理一口拒绝了,并直接了当地表示,已付的设计费对你们来说也合算了云云。 杰狮传播服务过大量的企业,多数企业,特别是那些品牌认知度高、较成熟的企业相关负责人的素养都非常高,在合同执行上也非常诚信。 但确实有极少数的企业为了蝇头小利,找各种借口拒付设计公司的款项,而这些公司的品牌建设恰巧都非常糟糕。就以易创礼品公司来说,我们就曾对其简易包装提出意见,但他们为了节约费用,却宁可使用粗制滥造的简易包装,我们实在很难想象客户会花大笔的钱买一个连包装都不精致的礼品送人。 礼品是表达情感的商品,它承载了太多的精神元素,杰狮很难想象一个连一两万元钱都会找各种牵强附会的理由赖帐的公司营建的礼品品牌是怎样的一个品牌。窥一斑而知全豹,这样的品牌会有多少的价值,又有多少人会选择这样的品牌的产品? 品牌是企业品性的最直观的表达,很难想象一个没有高尚情操的企业能营造出一个优秀的高价值品牌。纵观国内外的优秀企业,无不把诚信当作企业的生命线。冠生园在短短时间内就一厥不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肯德基也被曝各种问题,确依然生意红火。 中国的多数企业都在讲品牌,但品牌的大厦是由诚信、责任、品质等这些砖木搭建的,而不是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而每一块的缺失,都会让品牌价值降到冰点! 我实在难以想象类似易创礼品这样的品牌和公司,如何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品牌。 September 26 中企动力状告天极网败诉 舆-论监督权受法律保护天极网6月14日消息 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受法律保护。新闻单位对行业内的公司等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数日前,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动力公司)认为天极网记者高治刚(署名“高守”)采编的一篇题为《中企网将被高价转卖 管理层与董事会发生对峙》(以下简称《中企网》)的新闻报道对自己名誉权构成侵害将其告上法庭。6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中企动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后认为,《中企网》一文是高治刚根据相关报道和消息所写,基本事实属实,并不构成对中企动力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其一,该文章主要叙述的是中企网公司与中企网之间的纠纷,对于中企动力公司,文章中并未涉及。虽然中企动力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张冀光系中企动力公司原总经理,而非中企网公司的总经理,但上述笔误并不是该文作者杜撰。根据本案中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高治刚根据中企网首页公布的于品海系中企网公司董事长、张冀光为总经理的内容,在文章中对张冀光的职务作出上述认定并无主观过错。 其二,法人所享有的名誉权是相对独立的。虽然中企动力公司和中企网公司有一定的投资、控股关系,但并不意味着这两个独立法人的名誉权有任何的关联。现中企动力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中企网》一文中的相关内容对其名誉权构成了侵害,而不是证明该文对中企网公司构成了侵害。 其三,侵权之诉应具备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侵权人存在过错。而中企动力公司对本案四个被告提出的名誉权侵权之诉,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不具备上述几个条件。 根据上述认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高治刚所写的《中企网》一文并未侵害中企动力公司的名誉权。故对于中企动力公司要求重庆空间公司、天极公司、天极公司北京分公司和高治刚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依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法院驳回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完) 以下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的判决书全文:
google今起签下中企网 急征全国代理出乱拳8月8日,百度在纳斯达克挂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度图谋增持百度的全球最大搜索引擎公司google紧急宣布授权中企网为其核心业务Google AdWords(关键字广告)业务的全国代理商。此前,有报道说Google已暗定上海火速、中资源等为其AdWords业务在中国市场的代理。但耐人寻味的是,Google与上海火速、中资源的代理协议尚未落地,Google在华的第三家全国代理商却抢先浮出了水面。 有猜测认为,Google所以如此急迫地敲定代理商人选,源于此前一个工作日上市的百度大受华尔街追捧。8月5日,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的收盘价达到了出任意表的122.54美元,这个价格比当初Google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还高出许多。 此前,坊间传言Google公司CEO埃里克•舒密特在今年6月底造访百度时,曾试图增持百度股份到10%,未果。稍后,IPO之前的百度通过设置被称为“牛卡计划”的双层股票结构,使得Google增持百度股份或与之成立合资公司的计划落了空。 于是,为了制衡化友为敌的百度,Google不惜正面与微软冲突,挖来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加盟。尽管由于微软起诉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李的正式到任将不会早于今年9月,但Google在中国的本地化工作并未就此止步。三家全国代理商的最终落地,就是在此背景下敲定的。 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Google此次的代理商选秀,是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因为自2002年以后,在整个中国互联网界,全国代理制已经被证明是一条错误的模式。 如所周知,中国互联网产品的代理模式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直销、全国代理及区域代理。直销模式的兴盛期以1999年为最,其代表企业是Google、戴尔等跨国公司。但囿于中国的特别国情,这一模式在中国迄今只有阿里巴巴等很少企业实行并取得成功,其他互联网公司如新浪、搜狐、百度、3721等,则早在销售其互联网产品之初,就无一例外选择了代理制的模式。 起初,各个网络公司大多走的是全国代理路线,时间为2000年到2001年。但在此期间,全国代理模式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其一是各个全国代理商之间常常串货,不光相互争夺客户,跨区域销售,还常常竞价销售,因此价格战频仍,造成代理商利润低到不能再低,结果市场做不大不说,服务也难以尽善尽美。因为这个原因,到2002年之后,各个网络公司基本上抛弃了全国代理模式,改而走所谓区域代理路线,每个省只设立一家代理。区域代理模式果然奏效,不光串货现象少了,服务也开始跟得上了,因为更为本地化,客户续费也更方便了。 搜索类产品如关键字广告和竞价排名的产品特点和其他互联网产品如网络实名或域名有很大不同,不同在它不是像后者那样一次性销售给客户后就完事大吉,而是必须靠后期的续费赚钱,第一次的销售则基本是不赚钱的。而多数全国性代理公司多属销售型公司,后续服务并非所长。也正因此,迄今为止的国内提供搜索及竞价排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毫无例外都通过区域代理商推广产品。 既然有如此鲜明的前车之鉴,Google为何还要逆流而动,选择早经被网络公司放弃的全国代理模式?原因可能在于,为了抗衡百度并压过雅虎中国、新浪、搜狐等成长极快的搜索厂商的增势,Google必须尽快完成本地化布局,但要设立区域代理,又并非一朝一夕可以立竿见影的事,而必须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来建立并理顺各地的渠道。而对于下车伊始的Google来说,最缺的不是物力,也不是金钱,而恰恰是时间。 时间,决定了Google不得不在中国走一条捷径,这其中包括对其全国3000多家代理商中存在的靠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服务(SEO)而获利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SEO的利润之高,远大于作为Google正式代理商的利润(据Google的新闻发言人讲,Google给中国代理商的利润返点只有20%),所以,几乎很难保证这些全国代理商在成为Google正式授权的代理商后,不再从事类似SEO这样的业务。高利润的诱惑,是挡也难挡的。如何处理SEO乱局,进而协调好各个代理商诸侯之间的明争暗斗,是google中国必须尽快给出最优解的一个绕不开的课题。 新老中企网一夜反目 创建者出局 高管倒戈我国目前最大的企业服务网站“中企网”在上市前夕出现内乱。创建者张冀光,在被资本击倒被迫离职后迅速注册了一家和中企网类似的“新中企网”并在一个月内在全国建立了十家分公司,与中企网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原中企网的中高层也纷纷倒戈,双方即将对簿公堂…… 员工纷纷倒戈 5月18日,记者得到报料,原中国企业网重庆公司的大量员工跳到了刚成立不久的新中企网重庆分公司。记者随即赶到新中企网重庆公司,该公司行政副总黄卫全告诉记者,他从2002年5月末开始担任中企网重庆公司行政副总,今年4月27日,中企网原总经理张冀光离开中企网建立新中企网后,他就有了跳槽的打算。5月1日,黄卫全负责的新中企网重庆公司开始在上清寺环球广场正式运行。 据黄卫全介绍,新中企网重庆分公司的人员全部来自原中企网的骨干,其中包括:项目部经理展亮、徐华、李勤,程序开发人员董力勤、郑小刚,网页设计部经理辛颍及大部分优秀的设计师,培训部经理邹维薇,原客户服务部经理张毅及原人事行政主管雍书竹等,总计有30多人。 无实质性威胁 记者随即向中企网重庆分公司求证,接替黄卫全的负责人杨金平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目前看来,中企网与新中企网双方的力量悬殊,他没有必要对此事作出回应。在记者再三要求下,他让记者与该公司一位姓胡的经理联系。胡告诉记者,中企网重庆公司实际上只走了8个人,其中有3个经理还是公司计划中要淘汰的人选,所以这些人员的离开对中企网重庆公司的正常运营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他同时表示,中企网自2001年6月进入重庆市场,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中企网的市场份额已经占到了整个市场的48%以上,无论是目前还是今后一两年内,新中企网都不具备实质性的威胁。 成都情况类似 而记者从新中企网成都公司了解到的情况也和重庆大致差不多,新中企网成都公司的行政副总马江明是原中企网西南大区的行政总监。马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管理的新中企网成都公司有58人,其中有半数以上是她原来在中企网时的老部下。据她介绍,原中企网西南区下面有的分公司则是全部改旗易帜,投到了新中企网的名下。但是记者没有联系上中企网在成都方面的负责人,所以无法对马所说的情况进行核实。 迅速成立分公司 新中企网北京总部代总向记者证实,由于中企网董事长于品海先生与创建中企网的总经理张冀光先生的分歧,中企网有约三分之一的高管辞职。而在本月,新中企网在全国成立了10家分公司,其负责的行政副总也是原中企网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新中企网有员工500-600人,但是还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不知道在全国中企网有多少人到了新中企网。 业内分析,尽管张冀光、马为民夫妇的离开会导致部分员工离开中企网,但是如果中企网相关的高层管理者反应及时,将不会对已经成立5年,拥有近6000员工的中企网造成大的影响。 两虎相争 谁是赢家 分歧导致裂变 据了解,中企网由张冀光、马为民夫妇于1998年6月18日创建,1999年9月,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数码”)入股(占80%股权)。1999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2000年5600万元,2001年1.3亿元,2002年1.7亿元,利润率平均超过25%左右。截至2003年,中企网拥有员工近5000人,固定资产超过3亿元,净资产2.2亿元。2003年8月,中企网转为股份制公司,开始进入上市辅导期。如不发生意外,2004年8月后,公司将具备上市资格。但是从今年春节开始,持有该公司80%股份的于品海董事长与公司的总经理张冀光、副总经理马为民夫妇在中企网发展经营理念上发生了分歧。董事长于品海要求公司有更快的发展和更强的赢利能力,但张冀光和马为民夫妇认为,一个企业要有正常的发展速度,现在每年保持100%的增长,利润率保持在25%以上,已经是一个比较快的速度了。斗争的最终结果是张冀光、马为民夫妇出局。张冀光出局后马上重新注册了新中企网,并迅速在全国成立分公司,按照他的计划,到今年年底将达到30家。有人士称,中企网的这一变故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的上市进程。 主营业务相同 据记者调查,尽管新中企网有铭万超级收索、网络营销、中国产品在线等多个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但是在网站建设等多个传统主营业务方面都与中企网类似。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也发现有不少原来中企网的客户转到新中企网名下。因此,二者之间的竞争恐怕是难以避免。 据悉,在新中企网成立以前,中企网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没有遇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因为这一原因,中企网成立5年来,每年的业绩都是成倍的增长,而且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企业服务网站,去年实现利润达7500万元。 垄断遭遇挑战 重庆一资深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企网目前的垄断局面将可能遭受强有力的挑战。但是由于全国中小企业达2000多万家,而这些企业的信息化尚处于初步阶段,整个市场的开发仅3%左右,所以这一市场的前景还非常的广阔。 中企网重庆公司胡经理表示,实际上这一市场非常大,养活两家全国性的公司显然不是什么大问题。而就中企网目前的发展态势,新中企网在两年内还不能对其构成实质性的威胁。新中企网的代总也表示,希望能够和中企网进行比较理性的竞争,一起把蛋糕做大。 双方各有优势 据悉,中企网目前的董事长于品海是一个资本运作高手,曾先后运作多家公司上市,并在香港成功收购金庸先生的明报,因此按理说其资金不应该有什么问题。对于中企网而言,目前竞争最重要的是如何管好现有公司并开发出新产品,即中小企业急需的升级产品,而这正是张冀光夫妇的强项。 中企网频遭内鬼打击 员工掌握客户资源后就另立门户 心有余悸的电话 5月初,重庆一家小企业突然接到电话,接电话的王女士至今都心有余悸。她告诉记者,这个电话称中企网重庆公司已经消失,一想到自己刚交了几万元给中企网重庆公司以便让他们实现企业信息化,今后的服务去找谁呢?幸好这不是事实,王女士核实后方才松了一口气。尽管后来经过调查,此事并非新中企网人员所为,但是有可能今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低端竞争的困局 据悉,2002年底到2003年4月间,重庆曾发现6家公司假冒“中企网”开展企业网站业务,让中企网蒙受了300万元经济损失。而这些假冒中,居然有4个“内鬼”,为该公司原有职员创办的公司。“相似的技术出现在不是自己服务企业的网络上,这让其防不胜防。黄卫全称,中企网在重庆三年来培养了大量的人才,有的员工掌握了客户资源后就另立门户,他们假冒中企网重庆公司的名义为客户服务,甚至这些人发到客户手上的宣传册和“中企网”如出一辙,只是联系方式和署名作了变动。 现在新中企网的出现只是中企网近年来职工演变成竞争对手的一种延续,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次脱离中企网的员工数量大大超过以前,而且这些人离开后并没有自己开公司单打独斗,而是迅速形成了合力。由于张冀光对市场和管理方面的轻车熟路,所以目前中企网的这一动荡被业内普遍关注。 打了法规的擦边球 据悉,目前重庆尚无规范IT行业的有关法规,无法从政策层面约束这种不正当竞争。并且目前还没有因此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因此到底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是否会对从中企网跳槽到新中企网的员工采取怎样的措施现在还不得而知。 据了解,5月12日,中企网已经向北京一家法院提起对新中企网的诉讼,他们认为,新中企网在客户资源、域名、产品、商标等方面涉嫌侵权。而新中企网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法院的相关文书还没有送达,但他们得到消息,并准备好了对簿公堂。(记者 李星辰 实习生 周芮) 来源: 重庆经济报 Google会看上中企网?
中企网和中企动力公司恶意窃取域名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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